江苏省生育二胎政策解析:产假加生育津贴女职工均可享受
几年前,中国开放了二胎政策,但中国的新生儿出生率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上升,而且仍在下降。为此,中国推出了生育补贴政策,各地也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生育奖励。接下来就让我们了解一下江苏二胎补贴政策的具体情况。
江苏生育二胎政策:
2016年3月30日,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(草案)》经省十二届人大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,自2016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。符合下列规定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一个孩子。
1.只有一个孩子,经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,目前无法治疗;
2.夫妻一方是因公致残的军人、武装警察等人员,或者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;
3.再婚夫妻一方有丧偶,另一方无生育资本,可再生一个孩子;
4.再婚夫妻一方离婚,只有一个孩子,另一方没有生育;
5.夫妻双方都是两代独生子女,目前只有一个孩子可以生二胎;
6.井下作业,如矿工、隧道工等,只有一个孩子的夫妻能再生一个孩子。
江苏生育二胎津贴标准:
生育津贴是指支付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妇女可以享受的,并根据其城市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划分。津贴期限为怀孕7个月以上(含7个月),享受3个月;7个月以下早产的,享受3个月;怀孕3个月以上(含3个月),7个月以下流产的,享受一个半月;3个月以下流产或异位妊娠的享受一个月。同时,生育津贴也有一定的标准,不同人群发放的生育津贴也不同,具体津贴标准如下。
1.女职工津贴标准:按当月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;
2.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者,津贴标准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平均工资计算。注意,农村和城镇标准是不一样的;
3.失业保险期内的妇女,可先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实,再发放当月的失业保险金。
对于符合《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(草案)》规定的江苏省二胎产假妇女,生完二胎后,妇女有128天的产假,男性有15天的护理假。在此期间,工资将照常发放,法定休假日也不会计算进福利待遇产假和护理假规定的假期。